為拉動經濟增長、提振消費信心、惠及民生福祉,進一步釋放居民消費潛力,優(yōu)化民生消費供給,龍井市政府將開展第二輪惠民消費券發(fā)放活動,活動內容如下:
一、活動主題
惠風和暢·暢購春天
二、活動時間
2026年4月23日10:00—5月6日24:00
*若活動期間消費券資金提前核銷完畢,則活動提前結束。
三、活動范圍
龍井市全體居民(包括域外來龍人員)
四、活動企業(yè)
(一)住宿類
1.吉林省金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(圣水龍山酒店公寓)
2.吉林省琵巖山酒店有限公司(琵巖山溫泉酒店)
(二)成品油類
1.農機城郊加油站
2.眾誠龍和加油站
五、消費券使用及范圍
(一)住宿類:線下到店掃碼領優(yōu)惠
1.活動資金:本次活動投入10萬元;
2.券面設置:面額分別為60元(131份)、100元(133份)、120元(133份)、180元(131份)、300元(131份)兩種面值,共計發(fā)放消費券659份。消費滿300元減60元;消費滿500元減100元;消費滿600元減120元;消費滿900元減180元;消費滿1500元減300元;
3.領取方式:消費者到店消費掃商家核銷二維碼即可領取消費券享受優(yōu)惠。
(二)成品油類:線上領券滿減
1.活動資金:本次活動投入36.188萬元;
2.券面設置:消費滿200元減40元券,共計9047份;
3.領取方式:活動當日上午10點,消費者通過支付寶app搜索“碼上優(yōu)惠”小程序,進入“惠風和暢·暢購春天”龍井市政府消費券頁面領取并使用。數量有限,先搶先得,搶完即止;
4.使用規(guī)則:
①每個用戶限領一張,數量有限,先到先得,領完即止。
②消費券不能拆分使用,不可轉讓、不可售賣、不可找零、不可提現;不得使用消費券購買儲值卡、購物卡、加油卡等消費卡;消費券不能用于個人轉賬。
③消費券僅適用于汽油加注消費,加油站便利店商品、其他非油品消費不適用。
若活動期間消費券資金提前核銷完畢,則活動提前結束。
六、消費券活動特別提醒
1.商家在活動期間要確保消費者權益,嚴格按照零售標準進行銷售,嚴禁利用消費券牟利等行為的發(fā)生。
2.商家如出現作弊違規(guī)行為(如刷單、套現等),將取消活動參與資格,并沒收本次活動中已核銷的全部消費券資金。構成違法犯罪的,由司法機關依法查處。
3.活動期間商家要做好經營秩序維護工作,確保交易秩序和安全,并積極配合主管部門,及時反饋活動相關情況。
4.在法律規(guī)定范圍內如發(fā)生不可抗力等因素,消費券使用出現變更或調整,以政府相關公告為準。
5.本次活動的最終解釋權由龍井市商務和外事局負責。
龍井市商務和外事局
2026年4月21日
初審:佟焱
復審:張洋
終審:蓋永強